2019年3月29日 点击人次: 2695
办理对象:
已办理过《报到证》,后因各种原因遗失需补办的。
(一)两年择业期内(补办报到证)
1、材料准备:
(1)《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》 (由学校出具填写) ;
(2)若委托他人办理,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;
(3)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
(4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2、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补办《报到证》
毕业生将办理好的《报到证》联(有色联)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,通知书联(白色联)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。
(二)超过两年择业期(补办报到证遗失证明)
1、材料准备:
(1)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《证明》;
(2)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派遣名册复印件(2004年以后毕业无需);
(3)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(2004年以后毕业无需);
(4)毕业证复印件
2、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签字盖章
办理时间:
学校集中办理时间为学生毕业当年7月1日—7月31日每周三;
个人办理时间为毕业当年8月1日至8月31日每周三,9月1日至第三年7月1日的每周一、三、五。